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盘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盘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单位为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拟建地点位于盘锦市双台子区陆家镇陆家村,西侧于岗子村以北,国堤南侧双台子河外滩地(盘锦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区内),毗邻盘锦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设计处理能力500吨/日。即配套建设一座炉渣处理车间,一套湿式炉渣处理设备。

项目总投资为5234.67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附近可能受到拟建项目影响的居民、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及对项目的环境、社会影响有疑问的相关单位和社会团体。

主要征求主要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态度(包括:您对拟建项目是否支持,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生产生活的影响等),对工程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主要环境影响问题、项目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它相关诉求。

三、公示周期及说明

1.公示期为7天。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项目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4.公示结束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派遣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走访、入户调查、问卷调查以及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四、项目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盘锦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区

联系人:王艺霖 

电话:0427-2235112

E-mail:pangcb@163.com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盘锦德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总部生态城·总部花园A5-11-2 

联系人:李兆宝

电话:17640594768

E-mail:panjindeshun@163.com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康桥•玖玺台B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下一篇: 关于批准2022年第三批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