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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2022年文明城市创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8-15 浏览次数:1659

为全面抓好全市住建系统文明城市建设攻坚行动成果,深化全局文明城市建设内涵,根据《盘锦市2022年文明城市创建六大攻坚行动实施意见》及对标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统一部署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把全市住建系统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推向更高层面,抓好攻坚行动,实现全局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的提档升级,为推动盘锦高质量发展及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坚持文明城市建设从人民对住建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工作中反映民意诉求、满足百姓需要,将人民满意作为推进住建系统文明城市建设攻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问题导向,全面提升。正视问题、找准问题、解决问题,针对住建行业文明城市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入查摆,在解决问题中不断完善提高。

(三)强化宣传,提高认识。深入持久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城市建设宣传,大力倡导诚实守信、互助共进的社会公德,为我局文明城市建设攻坚营造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1、加强道路设施维护管理。加强城乡主次街路、背街小巷、公园广场等点位的路面、道板牙石、缘石坡道、雨(污)排水管网、路灯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发现损坏、及时报修、尽早维修,严把采购和施工质量关,避免年年修、年年坏,并做到文明施工。

完成时限:8月底前完成整治,长期推进

责任科室:城建管理科、园林绿化科

人:田  野、崔  

2、提高社区配套设施管理。完善居民小区基础设施,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进度。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立公示牌,公示垃圾收集地点、分类投放标准、管理责任人以及收集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无物业小区尽快实现物业规范管理,物业小区要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形成15分钟生活圈,打造群众满意的居民小区。

完成时限:8月底前,完成问题小区的维护改造任务,老旧小区改造避免影响群众生活和出行,确保配套设施完备,完好率实现100%,长期推进。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中心市容环卫科

人:周军伟、吕远航

3、加快推进居民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充电桩设施设置,科学合理增设集中充电设施,有效解决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老年电动代步车“飞线充电”问题。

完成时限:6月底前,在老旧小区建设一批充电设施。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

人:周军伟

4、在城乡公共卫生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车站、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设有无障碍卫生间,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且能够正常使用。

完成时限:7月底前,全市公共卫生间均设置无障碍设施且达到标准。

责任科室:中心市容环卫科

人:吕远航

5、开展道路保洁和垃圾收运整治。按照城乡一体、统一管理的原则,做好街路的日常保洁,彻底消除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的卫生死角。设置四分垃圾箱等符合标准要求的垃圾投放设施,分类投放、及时擦洗,做好垃圾收集点的冲洗、清理和消杀,确保收集点内外环境干净整洁。

完成时限:6月底前,城乡街路保洁率达100%,长期推进;9月底前,实现城乡四分垃圾投放设施覆盖率100%。

责任科室:中心市容环卫科

人:吕远航

6、开展生活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对全市居民生活小区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全面治理楼道内杂物乱堆乱放、楼道墙壁乱涂乱画乱张贴及小区内私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及时清理路面积水,做好小区日常保洁,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整治,长期推进。

责任科室:中心市容环卫科

人:吕远航

7.开展公共卫生间环境整治。对城乡主街主路、公共场所内的公共卫生间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环境卫生差、有异味等问题,达到卫生整洁、环境清洁、无明显异味的标准,并定期开展维护。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整治,长期推进

责任科室:中心市容环卫科

人:吕远航

四、保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实行“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方案,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文明城市建设良好局面。

(二)做好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对我局文明城市创建攻坚行动进行宣传报道,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我局工作开展情况;要充分利用局各级单位的电子显示屏、板报、宣传栏、宣传横幅等宣传媒介,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文明城市建设”、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工作落实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于各自所负责的文明城市建设攻坚行动任务,详细布置、认真落实,避免缺项漏项;要确保工作进度,保障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做到盯着指标抓落实;要抓住重点工作,针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加大力度予以解决,做到突出亮点抓落实。

(四)严格责任追究

要将我局文明城市创建攻坚行动成果纳入全局各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同时责任落实到人,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由相应责任人牵头及时解决并上报情况,对工作推诿扯皮、业绩平平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依规予以处理。

 文件解读:《市住建局2022年文明城市创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市住建局2022年文明城市创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8-15 浏览次数:1659

 

为全面抓好全市住建系统文明城市建设攻坚行动成果,深化全局文明城市建设内涵,根据《盘锦市2022年文明城市创建六大攻坚行动实施意见》及对标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统一部署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把全市住建系统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推向更高层面,抓好攻坚行动,实现全局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的提档升级,为推动盘锦高质量发展及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坚持文明城市建设从人民对住建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工作中反映民意诉求、满足百姓需要,将人民满意作为推进住建系统文明城市建设攻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问题导向,全面提升。正视问题、找准问题、解决问题,针对住建行业文明城市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入查摆,在解决问题中不断完善提高。

(三)强化宣传,提高认识。深入持久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城市建设宣传,大力倡导诚实守信、互助共进的社会公德,为我局文明城市建设攻坚营造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1、加强道路设施维护管理。加强城乡主次街路、背街小巷、公园广场等点位的路面、道板牙石、缘石坡道、雨(污)排水管网、路灯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发现损坏、及时报修、尽早维修,严把采购和施工质量关,避免年年修、年年坏,并做到文明施工。

完成时限:8月底前完成整治,长期推进

责任科室:城建管理科、园林绿化科

人:田  野、崔  

2、提高社区配套设施管理。完善居民小区基础设施,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进度。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立公示牌,公示垃圾收集地点、分类投放标准、管理责任人以及收集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无物业小区尽快实现物业规范管理,物业小区要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形成15分钟生活圈,打造群众满意的居民小区。

完成时限:8月底前,完成问题小区的维护改造任务,老旧小区改造避免影响群众生活和出行,确保配套设施完备,完好率实现100%,长期推进。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中心市容环卫科

人:周军伟、吕远航

3、加快推进居民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充电桩设施设置,科学合理增设集中充电设施,有效解决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老年电动代步车“飞线充电”问题。

完成时限:6月底前,在老旧小区建设一批充电设施。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

人:周军伟

4、在城乡公共卫生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车站、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设有无障碍卫生间,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且能够正常使用。

完成时限:7月底前,全市公共卫生间均设置无障碍设施且达到标准。

责任科室:中心市容环卫科

人:吕远航

5、开展道路保洁和垃圾收运整治。按照城乡一体、统一管理的原则,做好街路的日常保洁,彻底消除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的卫生死角。设置四分垃圾箱等符合标准要求的垃圾投放设施,分类投放、及时擦洗,做好垃圾收集点的冲洗、清理和消杀,确保收集点内外环境干净整洁。

完成时限:6月底前,城乡街路保洁率达100%,长期推进;9月底前,实现城乡四分垃圾投放设施覆盖率100%。

责任科室:中心市容环卫科

人:吕远航

6、开展生活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对全市居民生活小区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全面治理楼道内杂物乱堆乱放、楼道墙壁乱涂乱画乱张贴及小区内私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及时清理路面积水,做好小区日常保洁,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整治,长期推进。

责任科室:中心市容环卫科

人:吕远航

7.开展公共卫生间环境整治。对城乡主街主路、公共场所内的公共卫生间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环境卫生差、有异味等问题,达到卫生整洁、环境清洁、无明显异味的标准,并定期开展维护。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整治,长期推进

责任科室:中心市容环卫科

人:吕远航

四、保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实行“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方案,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文明城市建设良好局面。

(二)做好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对我局文明城市创建攻坚行动进行宣传报道,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我局工作开展情况;要充分利用局各级单位的电子显示屏、板报、宣传栏、宣传横幅等宣传媒介,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文明城市建设”、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工作落实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于各自所负责的文明城市建设攻坚行动任务,详细布置、认真落实,避免缺项漏项;要确保工作进度,保障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做到盯着指标抓落实;要抓住重点工作,针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加大力度予以解决,做到突出亮点抓落实。

(四)严格责任追究

要将我局文明城市创建攻坚行动成果纳入全局各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同时责任落实到人,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由相应责任人牵头及时解决并上报情况,对工作推诿扯皮、业绩平平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依规予以处理。

 文件解读:《市住建局2022年文明城市创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