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市县两级职能配置
- 发布日期:202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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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住建局从2010年至2017年分7次向各县区(经济区)下放了市级审批、管理、执法等行政职权,在此基础上,2020年和2021年,我局又分别赋予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职权21项,辽滨沿海经济区行政职权122项。目前,除消防、人防部分职权和省级下放权限外,基本实现了市县(区)同权。同时,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常态化管理。制定完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事项目录(2021版)》,共130条权责信息在市住建局官网上公示。加强对本行业权责事项的常态化管理,在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上,对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减、放、并、转、调”事项进行了同步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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