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全力做好环卫工作
- 发布日期: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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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进一步落实环境卫生管理主体责任,组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盘锦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加大《盘锦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违反上述条例的法律后果的宣传,提高居民环卫意识,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二是结合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强化道路清扫保洁抑尘作业。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提高作业效率,缩短作业时间。对不能实施机械化清扫的路段进行监督,将横扫方式改为推扫,尽量降低作业扬尘。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打击环卫作业人员路边焚烧垃圾行为。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在保证道路通行安全的前提下,适时启动洒水降尘作业。
三是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借鉴大连市的先进经验,完善“双组长制”的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调整盘锦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以住建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推进城市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升级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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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