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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1-12-31 浏览次数: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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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业、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以及人民防空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工作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指 导推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 “管服”改革工作,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行业发展。

2.负责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3.负责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定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定房地产开发及征收、房地产销售、房屋租赁、房屋修缮、拆改、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交易和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房屋产权及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4.负责承担指导全市建筑活动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抗震设防、建筑节能及墙体改革、建筑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拟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拟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市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全市建筑业及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各类人员培训教育、执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

5.负责承担城市建设管理的责任。负责监督、指导 全市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城镇污水处理、供水、供热、燃气、城市防汛、园林、绿化以及环境卫生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财力(含辽东湾新区)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工作。

6.负责承担规范公用事业等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城市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处理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等市政公用事业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研究拟定地方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7.负责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监督检查及全市重点镇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

8.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城市建设,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检查督促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水电供应和其他保障方案的落实;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征收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公用事业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供水、供热、燃气企业开展安全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及公用事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人防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相关职责,推进棚户区住房改造、房地产 “去库存”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

12.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工作。

(2)与市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

(3)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行政处罚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依法履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职责。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办公室、法规信访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房地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计划统计科、城市建设管理科 (对辽东湾工作科)、园林绿化科、建筑业管理科、公用事业科、 村镇建设科、质量安全科、人防指挥通信科、人防工程科、财务审计科、机关党总支办公室 (人事科)。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与人事科合署办公。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第二部分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972.7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959.6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9.8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51.9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8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7.6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77%。主要是利息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013.1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0.19%。主要是上年度尚未支付的项目款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713.65万元,增长37.38%,主要原因:本年有上年结转结余,2019年收入中上年结转结余为0。

(二)支出总计8035.2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53.0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6.8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3.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6.17万元,资本性支出4.83万元。

2.项目支出6682.1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3.16%。主要包括辽东湾新区绿化及市政工程建设支出、惠宾街工程款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841.37万元,增长54.7%,主要原因:本年项目支出较多。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937.49万元。

主要是项目未完工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27.71万元,降低6.18%,主要原因:本年项目拨款进度较快。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2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5.4万元,项目支出6682.1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36.07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本年项目支出较多。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10.4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5.7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7.5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国防支出27.13万元,占0.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02万元,占3.06%:卫生健康支出35.41万元,占0.7%:城乡社区支出4694.2万元,占93.37%;住房保障支出71.42万元,占1.42%;债务付息支出45.42万元,占0.9%。

1.国防支出27.13万元,具体包括: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27.13万元,主要是防空建设项目支出,年初未做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02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59.62万元,主要是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17.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有追加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2.27万元,主要是单位在职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缴费基数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58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未做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5.55万元,主要是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年初未做预算,本年追加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35.41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5.04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0.37万元,主要是大额医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城乡社区支出4694.2万元,具体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00.1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的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41.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追加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51.65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追加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100万元,主要是各类项目支出,年初未做预算。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642.4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年初未做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71.42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尾款1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为以前年度存量资金。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1.42万元,主要是单位员工的公积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动。

7.债务付息支出45.42万元,具体包括

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支出(项)45.42万元,主要是地方债务利息支出,年初未做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城乡社区支出2000万元,占66.7%;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000万元,占33.3%。

1.城乡社区支出2000万元,具体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城市建设方面的支出,年初未做预算。

2.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000万元,具体包括

(1)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市政设施建设(项)1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城市市政建设方面的支出,年初未做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流程,严控公务用车使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7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本年无此类资金支出。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没有参加任何团组。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0增长0%,无任何增减变动,均为0万元,主要是2019、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2.37%。完成年初预算的43.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流程。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30人、0.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各项支出;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本年无外事接待事项。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31万元,下降41.9%,主要是本年公务接待事项减少。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7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7.63%。完成年初预算的77.1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比上年减少2.66万元,下降13.0%,主要是节约公务用车使用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采购的各项支出,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等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2.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43.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36万元,比上年减少8.26万元,下降3.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具体支出明细办公费20.15万元、印刷费10.72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5.02万元、电费38.00万元、邮电费8.71万元、取暖费44.56万元、差旅费8.62万元、维修(护)费3.71万元、会议费0.45万元、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劳务费1.02万元、委托业务费3.05万元、工会经费9.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8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9382.6平方米,价值1445.4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8153.6平方米,价值1321.61万元;业务用房面积1229平方米,价值123.86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

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1个,涉及资金581.48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91.67%,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我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972.72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在了解行业绩效共性指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本身,设计真正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二是加强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积极学习绩效管理相关知识。

2.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环保行业的两个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名称分别为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项目和垃圾污泥处理项目,涉及金额分别为3658.23万元和3344.87万元。(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表和报告)

3.部门评价情况。2020年度,盘锦市住建局(主管局)尚未对我单位开展部门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反映用于人民防控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0.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2.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海域与海岛管理(项):反映用于海域与海岛管理方面的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40.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支出(项):反映地方政府用于归还通过中央政府直接转贷或委托银行转贷项外国政府借款利息(含管理费)所发生的支出。

4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市政设施建设(项):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设施建设支出。

  

第四部分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0年度决算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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