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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住建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的公示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7号)和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住建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拟定住建领域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含样本)予以公示。

附件:

1、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含样表).zip

2、排水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含样表).zip

3、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含样表).zip

4、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含样表).zip

5、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变更)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zip

6、建筑业企业资质设立、增项、延续(总承包特级、一级及部分专业一级除外)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含样表).zip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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