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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完成情况总结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市政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推进了裴家东路、峨眉街、闾山路、海工路等项目建设,实现部分路网互联互通,城市承载能力不断提升。实施了盘锦辽东湾新区综合管廊3.8公里廊体基础工程;中华路一污向二污污水调流管线修复工程。指导完成了一江路、曙光北路等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面完成了6.89公里改造任务。推进书法文化海绵公园建设和湖滨公园海绵化改造清淤工作。

二是加强城区排水防涝管理。在汛前,对全市城区78座泵站进行了排查和检修,维修排水泵27台,改造强排站3座,清掏雨水井1.1万座,做好50台强排泵、抢险编织袋等抢险物资准备工作。防御台风期间,全市住建系统出动人员1.5万人次、抢险车辆877台次、抢险设备231台次,设立3910面警示旗、警示牌,对友谊街、博物馆路等积水区抽水抢险,对街路实施全天候保洁推水作业,有效避免城市内涝发生。

三是推进背街小巷改造。加快推进道路、人行道、路灯等养护维修工作,维修黑色路面1.6万平方米、人行道1.2万平方米、路边石2050米、路灯2800盏。指导加强城市桥梁护栏安全管理,完成14座桥梁检测,实施了中华路大桥、辽河大桥桥梁栏杆除锈刷漆工作。

二、城市园林绿化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结合生态园林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大于90%的要求,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标准,全市新增城市绿地93.99公顷,提质升级城市绿地127.6公顷,栽植乔、灌木57万株,城市园林绿化品质和特色不断提升,实现“城在绿中、绿在城中”。

二是做好城市绿道建设工作。按照《盘锦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完成23.95公里城市段绿道建设工作,实施了自行车道、人行道铺装,牙石更换,座椅、自行车架、驿站、雕塑造型等景观小品建设和安装。

三是做好油井彩化工作。为更好的体现盘锦市地域特色,合理利用湿地构建特色景观,完成10 处油井彩化工作,共计栽植乔木222株,灌木2.2万株,模纹绿篱581平方米。

三、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全力盘活房地产烂尾项目。制定实施了《盘锦市盘活房地产烂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摸底排查、分析项目烂尾原因,共盘活烂尾项目4个,有效拉动投资增长,消除市场不稳定因素。

二是全面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联合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银保监局等多部门制定实施了《全市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方案》《盘锦市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合惩戒督导小组等,开展整治行动,有效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是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供应租赁住房400套,确保年度租赁房源不低于新开工面积的4%。积极培育住房租赁经营机构,成立并运营2家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加强中介机构经营行为监管,对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公示,公开通报未备案即从事中介业务的经纪机构。

四是巩固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成果。继续发挥市级房交会平台示范作用,举办全市夏季房交会;指导兴隆台区做好契税常态化补贴,刺激主城区新房、二手房交易;指导盘山县举办春季、秋季房交会,继续巩固县城去库存工作成果。全市当前商品住房库存200万平方米,去化周期15个月,处于合理去化区间。

五是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结合《盘锦市物业管理条例》施行,制定印发9项配套制度、8项物业管理示范文本,形成了《盘锦市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汇编》和《盘锦市物业管理示范文本汇编》,完成了物业管理顶层设计。通过努力,全市实行标准化管理小区245个,占比73%;易安居平台安装率及“一箱三栏”设置率均已达到100%,易安居平台业主投诉回复率达到95%以上;盘锦市物业管理网上线试运行,物管科技化水平显著提升。预计至年底,成立业主委员会(包括管理委员会)的小区可达240个,占比将达到72%。

六是推动解决“回迁难”,预计年底前可完成1382户回迁安置工作,满足回迁居民住房需求。实施老旧弃管小区改造,盘山县景安小区改造工程已开工,涉及21栋数、604户,建筑面积3.78万平方米,已完成投资603万。其余正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厅资金支持,目前老旧小区完成了设计合预算编制工作。

四、建筑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一是建筑业不断发展。大力实施优化升级、做大做强战略,扶持企业快速成长,新设立建筑业企业37家、增项19家、升级14家,全市各类建筑业企业达413家。预计全年可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48亿元,同比增长8.5%。

二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按照“由少到多、由简单到复杂、由单项到集成”的步骤,坚持以点带面,做好以东跃钢结构、柏斯特等公司为代表的试点示范工作,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全市在建装配式建筑项目16个,建筑面积26.1万平方米,其中2019年开工项目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占今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的15%。

三是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全市累计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绿色建筑34.97万平米,取得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各1项、公共建筑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1项。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在设计阶段达到100%,在竣工验收阶段达到99%。全面完成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任务,新开工绿色建筑面积89.3万平方米,占新开工建筑面积达53.54%。

四是优化住建系统营商环境。全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分别出台了13个配套性文件,全方位推进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并审批、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搭建工程建设审批服务平台,年底前系统将具备正式上线能力。全面提升审批制度改革质量,邀请省级专家到我市进行工作指导,开展业务培训;清理住建领域规范性文件,推进“立、改、废、释”工作。

五是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全力承接消防设计审查,与消防救援机构积极协同配合,确保了6月30日前承接过渡期的平稳过渡。截至目前,共完成消防施工图审查备案34项、消防设计审查专项备案3项、消防验收及验收备案24项。

六是严抓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开展各项执法检查活动13次,对全市在建项目和特种设备“建机一体化”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累计发现、整改质量安全隐患2008项,查处建筑企业6家,罚款6万元,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全年创省市优质主体结构工程3项,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7个。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建设工程质量稳定可控。

五、公用事业管理能力明显增强

一是抓好供水管理。加强水质监管和危险源管控,建立了由21个水质监测点构成的监测网,开展专项检查10次,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改造老旧供水管网30公里,年底前全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15%以内。

二是抓好供气管理。继续加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年初以来累计排查天燃气输送管网3800余公里、调压站181余座,燃气经营企业入户检查15.5万户(次);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发放安全用气宣传资料14万余份、安全常识手册2万余份,有效保障了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继续推进天然气储备设施建设,优化完善燃气管网互联互通,全面实行天然气供销合同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城乡燃气应急调峰能力,确保城乡燃气稳定供应,保障城乡居民用气需求。

三是抓好供热管理。狠抓热源整合和集中供热,完成7台、280吨位燃煤供暖锅炉拆除,集中并网供热面积达26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逾3.5万户。投入2740万元,实施老旧供暖管网改造40.8千米,供热效能不断提升。提前7天开拴供热,开展供热动态量化考核,群众生活舒适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是抓好环卫管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基本完成发电厂房桩基础施工和渗沥液处理车间土建工程,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已基本完成处理车间基础工程。持续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已在全市170个住宅小区、93个公共机构、362个相关企业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为提高垃圾分类质量,推行生活垃圾智慧分类模式,建设生态岛6个、回收中心14个,配套可回收垃圾柜843个、智能易腐垃圾桶1760个,目前智慧分类模式已覆盖151个小区,累计回收可回收物2380余吨;加强宣传引导,共举行垃圾分类宣传活动110次、入户宣传1600余次。积极制定《盘锦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地方标准、《盘锦市海上环卫工作方案》,完善环卫管理法制体系建设。推进“厕所革命”,新建城市公厕15座、改造34座、对外开放44座,新建镇村公厕10座、改造8座、对外开放8座。

六、村镇建设管理扎实推进

一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持续巩固提升。在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垃圾日产日清基础上,把“扫干净、分清楚、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作为工作的新要求、新标准,共清运处理农村生活垃圾10.2万吨,投入垃圾清运处理费和保洁员工资6600余万元,完成全域农村垃圾常态化专项检查2次,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实现大幅提升。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取得阶段胜利。圆满完成46户农村存量危房改造任务,有效改善了贫困群众居住条件,率先在全省完成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阶段任务。

三是农村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加大农村道路、边沟、路灯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力度,共维修道路2.04万平方米、路肩3.13万平方米、路灯969盏、院落围栏墙9.64公里,开展边沟清淤287.68公里。

四是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取得阶段成果。采取试点先行的方式,打造了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民居范式,为全市做好农村住房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大堡子村获得住建部高度认可,正在争创国家农村住房建设试点。

五是特色小城镇建设迈上新台阶。赵圈河镇、胡家镇等9个特色小城镇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共完成项目78个,累计完成投资11.6亿元,初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制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

七、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不断健全人防工程审批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国家和省出台的人防法规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先后制定印发盘锦市规范文件17个,为市、县区顺利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有力指导。

二是持续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累计排查出64个存在人防问题的工程项目。其中35个欠缴项目全部办结,共缴费2247.2万元;15个欠建项目中,4个项目进行补建,4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个正在执法;其余存在问题工程项目整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年底前将全部办结或启动执法程序。

三是严格加强人防工程审批管理。共完成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批35项,完成人防工程或者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12家,办理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960.24万元,罚款47.5万元,整理卷宗39项,梳理案件强制执行9项。

四是强化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时到现场对本年度9项在建人防工程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保证人防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同时,强化人防使用工程安全管理,尤其是汛期安全管理,确保了人防工程的使用功能和消防安全。

五是完善指挥通信建设。完成“9·18”全市警报试鸣活动,警报完好率、统控率、鸣响率均达到国家要求;优化专业队伍编组结构,重点加强了信息防护、伪装防护、心理防护3支新型专业队伍的编组工作,并完成7种14支人防专业队伍整组任务,省人防办对我市燃气抢险抢修和防疫专业队的抽查点验到点率达到100%;赴葫芦岛绥中地区参加省人防办组织的锦葫防空分区机动指挥通信系统拉动演练,各项演练内容均取得优秀成绩,受到省办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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