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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局属各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就进一步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党委、总支、支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细则,清明节期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禁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规违纪行为。

  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面,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扎实抓、盯住抓,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极端重要性,把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严守纪律要求,不断提高作风建设水平,形成习惯,形成自觉,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党员领导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切实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

  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钱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具体问题,以及私人会所等重点场所,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交叉互查、财务审查等方式,坚决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举报方式:

  1.盘锦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427-12388

  2.举报信箱:中共盘锦市纪委信访室(邮编:12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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