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举办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培训会
- 发布日期: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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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服务直接面向千家万户,它的规范运作有助于城市的繁荣与稳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物业属地管理责任,提升政府监管能力、企业服务水平和业主满意程度,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促进全市物业管理服务跃上新台阶,10月25日上午,市住建委在盘锦人民会堂一楼会议室举办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培训会议。
此次培训会为期半天,面向全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者和从业人员,旨在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正在审议的《盘锦市物业管理条例》,强化物业监督管理,规范物业企业市场行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全面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市人大、市法制办、市住建委领导;全市各县区住建局分管领导、物业办主任及工作人员;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各社区主任;各物业企业负责人;各业主委员会主任共计500余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班邀请到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阳市和平区政协委员、辽宁省物业管理专家、《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盘锦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起草人吴玲律师,围绕《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包括:物业维修资金应急的使用、房屋交付确认等,并现场解答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
培训会上,住建委相关领导指出,此次培训针对性、专业性强,内容丰富,讲解具体,机会十分难得,希望参加培训的人员珍惜机会,切实将《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学懂悟透,及时应用到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同时,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尽快建立起责任明确、上下联动的管理体系,形成部门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条例》执行力度不打折扣。市住建委也将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此次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属地物业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及管理能力,增强了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快了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