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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5 浏览次数:360

  各县区住建局、辽东湾新区住建局、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建设局、辽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委属各相关科(室),相关单位: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委研究制定了《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7月21日  

 

  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盘锦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安委明电[2017]9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和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实现三下降一坚决的目标,即:事故总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三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既有基础设施工程、城镇燃气、城市供排水、危旧房屋安全。特别要突出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事故隐患突出、安全监管薄弱的重点地区;突出检查问题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企业。
  (一)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监理人员履职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机械设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特种设备和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检验情况;涉及临时用电、受限空间、动火作业和人员密集场所,落实安全整治措施要求的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情况以及建筑施工土方开挖、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支撑、起重设备安拆与吊装等危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建立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察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情况。建设、施工、监理等建筑工程主体对施工扬尘治理主要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
  6、城镇燃气安全情况。继续做好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在前一段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认真开展本年度第二轮排查整治工作。要以燃气经营单位、燃气老化管网、违章占压管网设施、燃气生产经营企业、重点公共用气单位等为重点,抓住城镇燃气经营、储存、使用等关键环节,建立燃气安全隐患和问题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特别是对违章占压、老旧管网等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进行彻底摸排,建立各地城镇燃气重大安全隐患风险点防控工作手册,对每一项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编订编号、明确记载相关情况数据、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隐患预计整治完成时限等,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在隐患消除前,必须加大防范管控力度,责成专人死看死守,出现问题严肃问责。
  7、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汛期安全应急保障措施制订与落实情况。
  (二)政府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年度工作要点部署落实情况;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具体措施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监管范围和对象,建立完善部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制度,制定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各级安全监管执法部门特别是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机构和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建设情况;上级决策部署在基层、企业落实情况;在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等情况。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情况;对违规违法经营企业处罚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情况;受理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情况;健全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度,依法严格开展事故调查,加强事故统计报送工作以及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控有关制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安全监控与管理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以“控风险、查隐患、严治理、防事故”为主题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工程技术防范等方面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等检查开展情况;城镇燃气、城市供排水、危旧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及打非治违情况。特别是加强预防坍塌事故、建筑工地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以及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5、监管制度建设情况。加强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月具体企业检查计划并严格执行,加大对风险高、隐患多的重点企业监督检查频次。实施监督检查双随机制度情况,重点检查针对企业特点、重要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科学有据地制定检查任务清单,做到一企一单,以及委托专家团队或专业机构开展诊断式排查,确保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以及落实监督检查“四个清单”闭环管理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推进监管标准精细化情况。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情况,检查督促各级项目使用建筑市场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及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情况。
  6、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预防酷暑高温天气以及组织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及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完善汛期应急响应机制,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准确地掌握汛情、气象情况;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指导企业和公众做好防范应对,加强应急物资配备,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情况。
三、工作安排
  从2017年7月至10月底,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7月)
  1、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部门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相关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至9月)
  1、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要做到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下达整改通知、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务必跟踪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挂牌督办,依法依规整改落实到位。
  4、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平台,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各部门要将开展大检查阶段性情况于8月16日前报送委质量安全科。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月至10月)
  各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巩固大检查成果,促进全省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各部门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9月12日前报送委质量安全科。于10月12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委质量安全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我委成立以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机关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办公室设在委质量安全科,协调此次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县区、经济区住建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本辖区的大检查活动。各部门对此次大检查活动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上阵,深入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监督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严格监管检查。各部门要根据我委年度工作要点和有关会议上对下半年的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当前开展的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汛期安全生产检查、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活动,统筹安排好此次大检查活动,在做好部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要坚持严格执法、严格监管,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严格查处,狠抓隐患整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风险与措施明晰、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强化协调联动,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调动各成员部门,联动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大检查活动取得较好成效。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和企业要将各环节的文件、档案、台账、清单等工作见证材料分类整理,形成闭环管理,确保大检查活动扎实推进。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确保宣传到位,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信箱),充分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落实案件查处和奖励制度,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肃追责问责。对大检查中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严惩。 

   联系人:王  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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