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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增补盘锦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审批局,辽东湾新区审批部,各有关企业(含油田矿区):

为进一步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技术服务、评审论证、应急救援、事故调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全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进行增补。现就专家库成员增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工作

负责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消防技术专家评审论证、重特大灾害事故现场处置技术指导、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为制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政策提供指导和建议;被推荐纳入省级专家库的,同时负责省级专家库的工作职责。

二、专家基本条件

(一)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信用不良记录。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严谨。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者院士、博士生导师、国家和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年龄不受此限制。

(三)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技术相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审图等工作经验,或在具有自有消防队伍、设安全总监、安全委员会的大型、规模以上企业从事消防技术相关10年以上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具有较深的专业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较强的专业技术分析鉴定能力。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从事消防技术相关工作经验年限可放宽至5年以上。

(四)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一级注册执业资格。

三、征集方式

盘锦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各级原消防部门在职、转业、退休人员,市内外有关企事业单位(含油田矿区)、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等均可报名,名额不限。

四、申报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有申报意向的,请携带《盘锦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推(自)荐表》,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意向申请人务于9月15当日至10月20日前将《盘锦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及专家申报资料(含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局送审。

(二)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将在我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作为我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

(三)盘锦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制度另行制定(含省级专家库推荐制度)。

联系人:杭明

咨询电话:13795060077

联系人:张朋

咨询电话:13842710068

电子邮箱:pjjgc@sina.com

办公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270号,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管理局(市行政服务大厅)三楼308房间,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附件:《盘锦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推(自)荐表》.doc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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